媒体新闻
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新公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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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忻州市全国成人高考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,根据教育部、省、市防疫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: 

    1.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、查验行程码、健康码,测量体温。

    2.考生进入考场须提供考前14天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。

    3.10月1日以来,所有从省外来(返)忻的考生,参加考试须提供48小时內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
    4.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10月12日忻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在《忻州日报》、忻州广电网、忻州教育网发布的《致全市2021年自考、成考、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生的一封信》,并照此执行。

 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
2021年10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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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自考、成考、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朋友们:

  2021年自学考试、成人高考和教师资格考试将分别于10月16日至17日、10月23日至24日和10月30举行。在此,忻州市招生委员会向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朋友们表示诚挚的祝愿。

  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,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爆发疫情的风险依然存在。2021年自学考试、成人高考和教师资格考试是又一次大规模有组织的集体性活动,自考、成考、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大多数是社会从业人员、在职人员,工作背景和活动轨迹相对复杂,要完全掌握这些考生的健康状况比较困难,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向广大考生温馨提出几点要求:

  一、提高防疫意识,坚守不因考试而引发疫情的底线。牢固树立法律意识,汲取南京毛某的沉痛教训,因担心被隔离而隐瞒行程,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失。

  二、做好考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监测,如实填写《山西省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》,按本人考试科次数打印,于每场考试开考前将此表交本考场监考人员,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
  三、外省打工返忻参加考试的考生,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、咳嗽症状的考生,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,否则不得参加考试。

  四、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行程码、健康码异常的考生;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疑似患者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,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、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,请您第一时间务必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,服从社区管理,配合做好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,集中(居家)隔离管理等工作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。

  五、提前熟悉考点,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时间,提前到达考点,接受相关检查。考生入场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,体温低于37.3℃方可进入考点,超过37.3℃,由专业医护人员评估研判,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。

  六、建议考生独立赴考,须佩戴口罩出行,避开密集人群,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“两点一线”,不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焦性活动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与周围乘客保持安全距离,下车后要做好手卫生。

  七、考生入场、离场须佩戴口罩,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,保持1米间距,不聚集、不逗留。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,提倡全程佩戴口罩。

  最后提醒广大考生要严格做到诚信考试。请不要将禁带物品带入考场,尽量不要在身上装金属物品,不要穿戴带有金属的服装、鞋帽、项链、耳坠、发卡等,以免影响正常入场。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端正思想,诚信应考,绝不能考试舞弊,以身试法。在此郑重声明:考生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入场,凡手机带入考场,不论使用与否,一律按作弊处理,并就地取消考试资格。造成舞弊事实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予以处罚。

 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朋友保持良好心态,考出满意成绩!

忻州市招生委员会

2021年10月12日


来源:忻州市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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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新公告!

2021-10-23    来源:本站编辑    编辑:本站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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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忻州市全国成人高考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,根据教育部、省、市防疫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: 

    1.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、查验行程码、健康码,测量体温。

    2.考生进入考场须提供考前14天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。

    3.10月1日以来,所有从省外来(返)忻的考生,参加考试须提供48小时內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
    4.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10月12日忻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在《忻州日报》、忻州广电网、忻州教育网发布的《致全市2021年自考、成考、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生的一封信》,并照此执行。

 忻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
2021年10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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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自考、成考、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朋友们:

  2021年自学考试、成人高考和教师资格考试将分别于10月16日至17日、10月23日至24日和10月30举行。在此,忻州市招生委员会向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朋友们表示诚挚的祝愿。

  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,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爆发疫情的风险依然存在。2021年自学考试、成人高考和教师资格考试是又一次大规模有组织的集体性活动,自考、成考、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大多数是社会从业人员、在职人员,工作背景和活动轨迹相对复杂,要完全掌握这些考生的健康状况比较困难,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向广大考生温馨提出几点要求:

  一、提高防疫意识,坚守不因考试而引发疫情的底线。牢固树立法律意识,汲取南京毛某的沉痛教训,因担心被隔离而隐瞒行程,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失。

  二、做好考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监测,如实填写《山西省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》,按本人考试科次数打印,于每场考试开考前将此表交本考场监考人员,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
  三、外省打工返忻参加考试的考生,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、咳嗽症状的考生,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,否则不得参加考试。

  四、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行程码、健康码异常的考生;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疑似患者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,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、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,请您第一时间务必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,服从社区管理,配合做好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,集中(居家)隔离管理等工作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。

  五、提前熟悉考点,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时间,提前到达考点,接受相关检查。考生入场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,体温低于37.3℃方可进入考点,超过37.3℃,由专业医护人员评估研判,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。

  六、建议考生独立赴考,须佩戴口罩出行,避开密集人群,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“两点一线”,不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焦性活动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与周围乘客保持安全距离,下车后要做好手卫生。

  七、考生入场、离场须佩戴口罩,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,保持1米间距,不聚集、不逗留。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,提倡全程佩戴口罩。

  最后提醒广大考生要严格做到诚信考试。请不要将禁带物品带入考场,尽量不要在身上装金属物品,不要穿戴带有金属的服装、鞋帽、项链、耳坠、发卡等,以免影响正常入场。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端正思想,诚信应考,绝不能考试舞弊,以身试法。在此郑重声明:考生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入场,凡手机带入考场,不论使用与否,一律按作弊处理,并就地取消考试资格。造成舞弊事实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予以处罚。

 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朋友保持良好心态,考出满意成绩!

忻州市招生委员会

2021年10月12日


来源:忻州市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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